根据《怀化市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资格审查地点设在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准考证、《怀化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人员间距,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禁止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报经组考方批准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参照执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3.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附件1.《怀化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怀化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怀化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docx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