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中央、省属垂直管理的在怀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选调)职位及名额
1.法官助理1岗位2名;
2.法官助理2岗位2名;
3.综合文秘岗位2名。
三、遴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县以下机关单位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市直机关单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担任副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三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级。
6.学历(学位)、性别、专业要求:
(1)法官助理1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性别限男性,专业为法学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2)法官助理2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性别不限,专业为法学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
(3)综合文秘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和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在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发表3篇以上本人署名文章。
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认定。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现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试用期内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未经组织按权限程序认定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遴选(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报考人员登陆该网址进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填写《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⑴《怀化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⑵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章)。
⑷近期本人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2张。
⑸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需要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综合文秘岗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近两年工作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近两年负责起草的文字材料以及对外发表、获奖等情况。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科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笔试。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选调)计划。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有关要求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合格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时,由遴选(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五)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遴选(选调)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由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遴选(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且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它事项
(一)调入人员在报考本次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晋升职务(职级)不予认可。
(二)参加公开遴选(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确定为拟遴选(选调)对象(从公示起始日计算),或已在办理调配手续的,应如实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干部科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调)。
(四)经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进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45-2733216(政治部)
监督电话:0745-2733237(督查处)
附件: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7日